侑kill

Prince Charming sing to me.

《黑魔王退休回忆录》:关于我和阿不思是怎么搞上的

大树施它活:

警告:内含ooc骚话奶盖,ooc追羊小邓


 @群山皆惊  

为满足松鼠小朋友此前的某个愿望,特写此文。

虽然有时候世界确实挺操蛋的,但松鼠还是要开心地在森林里浪呀。

送你一颗松果。_(°ω°」∠)_


……………………………………………………………


关于我和阿不思是怎么搞上的,情况是这样的。


那是我一生中最明亮的一个夏天。

真的太他妈亮了,好像所有的阳光都从风而起,扑簌簌地,落在人的睫毛上。

以至于我每每试图回忆这个夏天,就觉得眼前白花花亮晃晃一片,什么都看不到,想不起。


也是那个夏天,我和阿不思搞上了。

【搞】这个词听起来不太严肃,但我思来想去,还真找不到比这更合适的了。

说【爱】上了,未免矫情。

说【好】上了,他对我可真不咋地。

说【操】上了,阿不思一定会暴打我。这个人就是这么虚伪。

所以,还是搞一搞好。暧昧,真实,还生机勃勃。


关于我和阿不思搞上的第一次,情况是这样的。

那是一个阳光丰沛的上午。

好不容易,阿利安娜在午睡,姑婆忙着写论文,阿不福思要去很远的巫师跳蚤市场赶集,我们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搞。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因为阿不福思要赶集,阿不思同意给他那个操蛋的弟弟代管一天的山羊。


那个夏日,我们牵着山羊,提着食篮,走上低缓的山坡。

云朵巨大厚白,如同漂浮的象牙城堡,缓缓掩过山谷上空。

阳光哗啦啦地泼,把万物冲洗得闪闪发亮。

风中轮转着野花的清香,微小的草絮浮在透明的空气里,惹得人鼻子痒痒,想打喷嚏。

一切都是那么让人心情荡漾。


除了那头愚蠢的山羊。

它跟在我们后面,一边吃草,一边冷冷地打量我们。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阴影的缘故,我总感觉它的羊脸上挂着和阿不福思如出一辙的嘲笑。


我们将山羊散放在山坡附近,自己走上高处,在夏日的茵茵绿草上并肩躺了下来。

风铃草在我们头顶摇响,云朵聚集,碧蓝如洗的天空合拢成一个完美的圆。

气氛非常好。我当时就暗下决心,就是今天,我一定要和阿不思搞上,虽千万人吾往矣。


毕竟是将来要和他搞一辈子的人,在正式开搞之前,我觉得还是应该慎重地试探一下。

我仰面躺在草叶之上,闭着眼睛,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阿尔。”

“嗯?”

“问你个问题。”

“问吧。”

他也仰面躺着,红发散在身下,蓝色的眼睛不看我,只看着同样蓝色的天空。

白色的云朵无穷无尽,从蓝色的天空上流过去。


“我和阿不福思同时掉进水里,你救哪一个?”

“阿不福思。”

“为什么?!”

“他不会游泳。”

“我也不会!”

他很平静:“可你会施泡头咒。”


我此刻忽然开始痛恨我超前掌握了那么多魔咒:

“那我和你妹妹同时掉进……”

他微微转过头来,愧疚又怜悯地看了我一眼。

我知趣地没有说完那句话。毕竟,人还是最好不要自取其辱。


但伟大的格林德沃不会轻言放弃:

“那,那么山羊呢?如果我和阿不福思的山羊同时掉进水里,你救谁?”

他这次答得毫不迟疑:“救你。”

“……?!!”我又惊又喜又唾弃自己,居然沦落到与一头山羊争风吃醋。“为啥?你弟弟最宝贝它了。”

“山羊更聪明,早就学会游泳了。”


无论如何,这次试探还是得到了一个尚可接受的结果。

盖勒特,你可以的。我暗暗鼓励自己。你在他的心中至少比得过一头山羊!

 

所以我毅然开口:

“我爱你。”

他这下不看天空了,蓝眼睛转过来,一瞬不瞬地望着我。

我英勇地眼睛都没眨一下,接着一口气往下说:

“尽管你顽固,偏心,很混蛋,做得一手英国菜,球队和甜食的品味都糟糕透顶,支持查理火炮队,喜欢柠檬雪宝而不是薄荷冰老鼠,宁肯花一下午给妹妹折魔法纸飞机都不陪我研究魔药,还养着一头山羊,和一头山羊般的弟弟,但是……没错,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我爱你。”


他沉默了,久久无言。

我有点紧张。实际上,当年我在德姆斯特朗跟七年级生玩死亡决斗都没有那么紧张过。

但我还是义无反顾,照着昨晚熬夜写的讲稿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是一头火龙,我希望和你一起生蛋;如果我是一头嗅嗅,我愿意把所有的金币都给我们的崽子做窝;如果我是一头毒角兽,我起誓就算在发情期我也会——唔唔唔!“

阿不思干脆利落地捂住了我的嘴。

“好了,你不要再说了。”

这个毫无情趣的混蛋,就这样粗暴地打断我人生的第一次告白。

“我们来搞吧。”


然后我们就开始搞。


………………………………怎么搞?


我们两个此前都没有搞过,但好在我是个聪明的青年巫师,他也是个聪明的青年巫师。

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素来善解人意的我福至心灵,也变得善解人衣,我们很快就顺利地搞了起来。


在拍摄我和阿不思的传记电影时,后世的那些愚蠢小混球们,为了表现这段壮美悲恋中少年黑魔王的一往无前,和少年白巫师的义无反顾,同时也为了掩护簧暴画面过审,在此情节插入了一段慷慨激昂的背景音乐:

“大河向东流哇!

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

说搞咱就搞哇!

你有我有全都有哇!”

当时的气氛,尽管没有这群傻瓜刻意渲染的那么夸张,但也确实很激昂。

高锥克山谷的夏日阳光之下,无人踏足的山坡背面之上,我们搞得轰轰烈烈,搞得荡气回肠,搞得青嫩的草叶漫天飞舞。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搞到一半,阿不思突然问我:

“……我们的裤子呢?”

事情现在就变得比较尴尬。

但我完全顾不上尴尬,因为在我们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时候,山羊不声不响地叼走了我们的裤子。

现在,我们两个人都光着屁股,满山追那头该死的山羊。


我从未如此庆幸,戈德里克山谷是一个相对僻静的所在。

否则,倘若有人撞见,我们可能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对以风化罪被巫麻两界同时逮捕的巫师,不管是阿兹卡班的牢饭还是德文郡监狱的牢饭,都有荣幸吃上一碗。

我是深信我俩必将声名永著的,但还不想因为这种创举而名垂巧克力蛙画片。


终于逮住它时,阿不思的巫师袍在它嘴里还剩三分之二。而我的修身长裤就完全消失,不知道是进了这畜生的四个胃中的哪一个。


已知条件:

现有男巫两人,山羊一头,裤子三分之二条。

试求:

如何在不触犯猥*亵物品陈列法规的情况下成功回家。


谈到我与阿不思的亲密,姑婆经常开玩笑,说我俩好得穿一条裤子。

阿不思听到总会有些羞赧,而我则臭不要脸地洋洋得意。

但现在,我终于发现,这个比喻如果真的要字面意义地实践起来,简直令人想照着自己心口发射一百个阿瓦达。

山羊站在旁边,咩了一声,听起来很像志得意满的笑。

我严肃地考虑了用魔法现场制作一条羊毛裤的可能性。


好在,阿不思的食篮里还有一条方格薄毯,原本打算在草地上吃午餐时用来铺地的,现在先给了我。谢天谢地,到家时姑婆不在,否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解释,为什么她的英俊侄孙穿着帅气的马甲长裤出门,回来时却裹着一条风情盎然的苏格兰方格裙。 

我飞速回房换好衣服,当下决定,等姑婆回来时就问她,英国有什么羊肉名菜。

今天的晚餐一定要喝羊肉汤。

阿不福思如果敢拦着,就连他一块儿炖了。


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的全过程。

你得承认,我最后没有形成心理阴影,从此终身不举,显然是因为我强悍的坚毅心志。


 

时隔久远,最后我们的晚餐到底有没有喝上羊肉汤,我已然记忆不清。

想来多半没有,因为听说阿不福思的酒吧后院现在还养着一头老山羊,他喝醉了就会不厌其烦地向酒客们吹嘘该山羊年轻时大败黑魔王的英雄事迹。

我真的很懊悔,当年没有将他和山羊一起下锅,煮成一锅高锥克特色的山羊炖山羊汤。


话说回来,撇去山羊的横插一脚,“搞阿不思”这件事整体而言,确实非常令人快乐。

后来的漫长年月里,我们仍然成天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搞对方,但再也不是我喜欢的这种搞法。这不能不说是我人生的一大憾事。


我原本以为,我会和阿不思搞上一辈子。

十六岁时,在幽暗的谷仓里,我与他立下血盟,用我流血的掌心扣住了他流血的掌心。

魔杖划破掌心时,我的预言之瞳也同样灼痛起来,未来的无数画面,纷乱地从眼前奔涌而过,如飘风,如骤雨,如席卷天地的云雾。

但我将他的手握得更紧。

我们的伤口彼此摩擦,血液交融,连绵回环成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

从此没有人能够伤害他。连我自己也不能。


我打破了誓言。

十六岁时,我曾经轻浮自得地相信,那个聪颖又矛盾的天才少年拥有浮士德的潜质,而我将当仁不让地出任他的梅菲斯特。

直到我们都垂垂老矣以后,我才终于敢对自己承认,他其实是受难的义人约伯,而最后我成为了他的撒旦。*

我让他亲眼见证,他少年时勾勒的美好幻梦,怎样以圣母玛利亚的理想开始,又怎样以索多玛城的理想告终。*


那场毁灭一切的争斗之后,我离开,他留下,我们很久不曾见面。


在分离的时日里,我成为了黑魔王,立在风口浪尖,把握日月旋转,势力声威笼罩欧美。

而他成为了一个乡村中学教师,还是没评上职称的那种苦逼青椒。

有些不知深浅的追随者曾经劝说过我,伟大的黑魔王完全不必将这个小小教师挂在心上。只消假以时日,这位鞠躬尽瘁的人民教师自然会死于讲课太多的慢性咽炎、站讲台太长的静脉曲张、写教案太久的腰椎盘突出,以及吸入粉笔灰尘过多的呼吸道综合疾病。

我十分感动,然后把这些傻蛋通通打发去扫纽蒙迦德的厕所了。


在此生的大部分时间,我与他相隔遥远,无论是空间,还是立场。

但我们都知道,我们在彼此面前无所遁形,我们是彼此的阿喀琉斯之踵,作为彼此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于彼此的头顶高悬。


我和他决斗的那天下着暴雨,非常应景,似乎上帝都忍不住来这出狗血大戏里掺了一脚,当了一把舞台布景师。

水,以亿万计的水,从以亿万计的高度陨落,轰击大地,冲刷万物。

在雨中,万物终于被迫显现出原本的形貌,向着整个世界开放自己。

风雷震怒,金蛇游走,狂乱的雨线成千上万,以潦草的针脚再度缝合了天与地。

这缝合是如此的强硬而粗暴,让天地都发出了不堪忍受的咆哮,想要挣脱彼此。


本世纪最伟大的两位巫师,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在雨中对面而立,手中握着各自的魔杖。

我们隔着不断下落的雨水彼此对望。

我们不再拥有彼此了。


我输掉了这场决斗。

在此后的五十多年里,我都独自一人,蹲在塔楼顶端,吃纽蒙迦德的牢饭。

当无聊得开始试图跟墙角的蘑菇搭讪时,我突然后悔,那个夏天没有跟阿不思一起进局子,哪怕是因为双双裸奔的风化罪也好。

至少我们还可以并肩蹲在一起,端着牢饭唠嗑唠嗑。

也许还能在局子里继续搞下去。


平心而论,阿不思保持了一贯的高风亮节,从未有过虐囚之举。相反,他尽力保证了我在纽蒙迦德不受折磨,在物质上没有刻意困窘过我,还定期送来书刊读物来供我消磨时光,以免我在精神的窒息中干渴死去。

这些书籍多是魔法界的最新学术成果,但也有不少出自麻瓜作家之手。

其中有个叫奥斯卡·王尔德的家伙,来自阿不思的母国,我对他颇感兴趣,甚至惺惺相惜。毕竟,我俩同样因为操蛋男友进了局子。当然啦,我算是咎由自取,而且没有他这份才华,能边蹲大牢边写出一部名垂千古的《自深深处》。

在囚室的窗边,我就着灯火,撑着下巴,有一页没一页地翻动着阿不思新送来的王尔德诗集。昏昏欲睡之际,一行诗忽然撞入眼帘:

“有人毁灭所爱时还年少,有人毁灭所爱时已年老。”

我怔忡瞬间,似乎望见,在烛光的尽头站立着年少的阿不思,挺拔,快乐,眉宇明朗,红发如火焰,蓝瞳如夏天,灵魂闪闪发亮,向我微笑。


此后,我蹲我的牢,他教他的书,在遥远的天涯与地角,我和他各自老去。

期间,世界风云变幻,二战的残局被草草打扫。麻瓜们制造出毁灭一切的武器,来防止他们自己真的将一切毁灭。东方与西方的巨人沉默对立。红色帝国坍塌的回声响彻世纪的末尾。种种伟大的普世构想兴起又破灭。人类登上月球。更年轻的黑魔王开始点亮自己的骷髅标记。有人牺牲,有人沉沦,有人遁逃,有人继续生活。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

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

而我与这一切再无干系。


直到某个夜晚,我从睡梦中惊醒,坐起身来,按住我苍老干枯的手掌。

将近百年之后,我掌心的那道伤痕忽然再度开始灼痛,血液滚烫欲流,如同当初被划破的那一刻。

我在黑暗中孤身而坐,闭上眼睛。

我听到暴雨止息,万物寂静,世界骤然空旷,凤凰的挽歌在天地之间响起。

我明白一部分的盖勒特·格林德沃已然永远消失。


凤凰披戴着光明的羽毛,生于火焰,也终结于火焰。


我起身,走到窗边,望向高锥克山谷的遥远方向。

山谷上云来云去,只是再也没有叼着裤子的山羊了,也没有追赶山羊的少年了。

山下的麦田扬起飘散的穗花,无数的世代与故事,浩浩荡荡,无边无际,生长进历史的天空里,熟透在金黄的时间深处,等待归人,守望来者,尚未被收割。


 

…………我应该醉卧沙场写论文才对我在干什么………


  • 浮士德,歌德诗剧人物,渊博智慧,志向高远,充满矛盾的欲望。恶魔梅菲斯特与他立约,以灵魂为押,助他满足欲望,达成理想。

  • 约伯,圣经人物,因为上帝与恶魔的赌局,在恶魔撒旦手中备受折磨,家破人亡,身心重创,终不改其志。

  • 出自王尔德《雷丁监狱之歌》。

    王尔德因男友之父的讼告,以鸡奸罪入狱,刑满释放后创作的长诗:

    “Some kill their love when they are young,

    有人毁灭所爱时尚且年少,

    And some when they are old;

    有人毁灭所爱时已然年老; 

    Some love too little, some too long,

    有人爱得太深有人太浅,

    Some sell, and others buy;

    有人用钱买有人把钱换;

    Some do the deed with many tears,

    有人毁灭所爱时泪水涟涟,

    And some without a sigh:

    有人却无须长吁短叹:

    For each man kills the thing he loves,

    虽然每个人都在毁灭所爱,

    Yet each man does not die. 

    却未必谁都会等来死亡。”


  • 出自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

    “一个心灵高尚、头脑聪明的人,以圣母玛利亚的理想开始,又以索多玛城的理想告终。更可怕的是,有人心里怀着索多玛城的理想,却又不否定圣母玛利亚的理想,这理想甚至使他的心灵燃烧。”

    索多玛城,《圣经》中城市,罪恶甚重,声闻于天。上帝以硫黄与火将之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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